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县镇两级执法队伍“镇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3-4759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3〕43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6-01 08:11
政策解读:
  • 数字人解读 | 县镇两级执法队伍“镇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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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汉阴县县镇两级执法队伍“镇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汉阴县人民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汉阴县县镇两级执法队伍“镇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推进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和试点探索镇综合执法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镇综合执法三个权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汉政发〔2021〕18号)和《中共汉阴县委办公室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汉办发〔2021〕5号)要求,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通过“镇呼县应、上下联动”,强化县镇两级执法队伍联动配合、合力推进县域执法工作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建立“响应”联动平台

      结合推进“321”基层治理模式,依托“321民情在线”公众平台,搭建“镇呼县应、上下联动”综合执法呼叫响应联动平台,通过“321民情在线”响应联动平台呼叫转办或电话沟通等方式,实现县镇两级综合执法队伍“呼叫”信息收取、核查、反馈等环节工作。响应平台负责汇总10个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执法机构及其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创新技术手段,畅通“镇呼县应、上下联动”渠道,对县镇两级综合执法机构响应、处置违法线索,实行全程跟踪留痕。镇综治中心负责对收到的辖区呼叫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将涉及投诉举报类违法线索移交镇综合执法机构调查处置。县综治中心负责“321民情在线”响应联动平台的技术支持和信息安全维护,采取信息技术方式,对超时未响应处置的呼叫信息,开展警示提醒。县司法局应用响应平台大数据,开展县直部门和镇实施响应联动执法分析,并将响应处置成效,纳入部门和镇法治政府建设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畅通工作运行流程

      各镇综合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县委编委关于调整镇综合执法试点示范镇机构设置明确镇综合执法机构职责的通知》(汉编发〔2021〕24号)和县政府印发的《镇综合执法权责清单》明确的执法权责,认真履行职责。对职责权限内可以解决的执法事项,应自行解决;对需协调镇内站办所或部门派驻机构解决的执法事项,应协调相关站办所、派驻机构进行解决。对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执法事项或超出管理权限的“镇呼县应”执法事项等,可通过响应平台向县直相关部门专业执法队伍发起“吹哨”。县直相关部门专业执法队伍通过呼叫响应平台收到“吹哨”信息后,应按照职责分工,派发安排专人或卫片执法队员,快速响应处置,及时与“吹哨”单位联动,限时解决问题;需要个案研究的,县直相关部门专业执法机构要提出解决方案,按照法定要求限时解决。涉及需县直多个部门联动执法的,建立联动机制,由呼叫主责部门牵头主办,协调相关部门,会同呼叫镇快速响应、联动处置,限时解决问题。遇到紧急情况,各镇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向相关县直部门或派驻机构进行多渠道“吹哨”,确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解决突发问题。

      三、强化督导评价

      建立“吹哨”执法事项办理满意度、响应时效监督评价制度,各镇对每次呼叫县直部门执法事项、响应呼叫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响应平台系统大数据全过程记录县、镇两级执法队伍响应处置呼叫信息时效,并自动归集存档。县综治中心配合县司法局调阅分析相关数据信息,作为对各镇、县直相关部门及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结合评价结果,加大督导力度,对不“响应”、迟“响应”或“响应”不作为的镇或部门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通报情况纳入镇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运用,扣除相应考核分值。


      附件:“镇呼县应、上下联动”机制联动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