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23-4842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23〕90 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11-23 20:05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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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陕政发〔2023〕9号)和《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下放镇政府实施的通知》(汉政发〔2023〕24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镇综合执法三个权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汉政发〔2021〕18号)明确的镇综合执法事项清单作出动态调整,更好地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将修订后的镇综合执法事项清单予以印发,请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3.汉阴县实行“镇呼县应”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目录(2024版)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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