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餐饮“明厨亮灶”工程奖补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23-5351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23〕54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7-09 23:25 |
政策解读: |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餐饮“明厨亮灶”工程奖补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汉阴县餐饮“明厨亮灶”工程奖补办法
为加快推进我县餐饮“明厨亮灶”建设,促进全县餐饮业提质增效健康发展,根据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汉阴县“明厨亮灶”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汉政办发〔2022〕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范围和对象
县域内餐饮服务企业、个体户,小餐饮。单位食堂不纳入奖补范围。
二、奖补金额和标准
1.后厨安装视频接入汉阴县智慧食安监管平台,并在就餐区安装电视、显示屏向消费者进行展示的奖励1000元,仅在后厨安装视频接入汉阴县智慧食安监管平台的奖补600元。
2.后厨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有效使用,地面、墙面、透明玻璃隔档、设施设备等硬件改造,每户按照工程改造总费用10%奖补,奖补金额如超过1万元最高按照1万元奖补。
3.在主城区首批创建10个餐饮服务企业示范店,每户按照工程改造总费用20%奖补,如超过3万元最高按照3万元奖补。
三、工作步骤和要求
1.申请程序。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填写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到单位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领取),并将改造前后厨照片随申请资料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股。
2.改造提升施工。各餐饮单位按照餐饮“明厨亮灶”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
3.验收及兑现。每季度末进行一次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兑现奖补资金。“明厨亮灶”建设完成的餐饮户填写《汉阴县“明厨亮灶”建设奖补验收表》并附相关印证资料交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股初审,初审合格后,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住建局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兑现奖补资金。
四、建设验收标准
1.设施设备:必须安装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并有效使用,有与加工制作相适宜的设备设施、清洗池、消毒保洁设施等。
2.视频信号接入县市场监管局智慧食安监管平台,“视频厨房”操作间应安装像素130万以上的高清摄像头,能展示厨房操作关键部位,大厅现场展示视频应为32英寸以上液晶电视机或者显示屏。
3.“透明厨房”玻璃幕墙面积适宜,隔断玻璃厚度6毫米以上,能清晰大视角的可视厨房内关键操作区。
4.硬件建设方面要求。地面:食品处理区地面的铺设材料应无毒、无异味、不透水、耐腐蚀。地面平整、无裂缝、无破损、无积水积垢。清洁操作区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
墙壁:食品处理区墙壁的涂覆或铺设材料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墙壁平滑、无裂缝、无破损,无霉斑、无积垢。
门窗:食品处理区的门、窗闭合严密、无变形、无破损。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置易拆洗、不易生锈的防蝇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5.已建设“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应保持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和透明封闭结构的完整性,并能正常使用和运转。后厨环境保持干净整洁、设施设备完好。
6.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证照齐全有效。
五、相关要求
1.规范申报验收程序。各餐饮企业要按照“明厨亮灶”建设奖补资金申请验收程序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股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登记造册、初审和汇总等工作。
2.严明工作纪律。操作过程中,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奖补资金,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奖补资金。
3.强化督查监管。县市场监管局对验收合格的餐饮单位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检查是否持续保持。县财政局要强化奖补资金使用监督,对“明厨亮灶”建设奖补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
附件:1.汉阴县“明厨亮灶”建设奖补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