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3-5390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应急预案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函〔2023〕21 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5-16 11:32
政策解读:
  • 关于印发《汉阴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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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各自职能职责, 认真抓好落实。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汉阴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建立健全我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9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5)《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020年6月1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7)《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2011年12月10日修订);(8)《陕西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2021年7月5日修订);(9)《安康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安政办函(〔2023〕13号)

      (10)《汉阴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汉政办发〔2021〕23号)

      (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严密组织、协调联动,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通信网运行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网络大面积中断、话务拥塞,由于突发事件等外力因素造成的通信设施损毁需要通信恢复的应急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5预案体系

      汉阴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以及县内中国电信汉阴分公司、中国移动汉阴分公司、中国联通汉阴分公司、中国铁塔安康分公司汉阴办事处、陕西广电网络汉阴分公司(以下统称电信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成。本预案与《安康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汉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汉阴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图见附件1.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汉阴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体系

      成立汉阴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各镇通信保障应急领导机构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设立,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事发现场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2.2领导小组构成与职责

      县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此项工作的副主任、县经贸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武部、武警汉阴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汉阴火车站、国网汉阴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汉阴分公司、中国移动汉阴分公司、中国联通汉阴分公司、中国铁塔安康分公司汉阴办事处、陕西广电网络汉阴分公司等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吸纳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遇较严重通信中断事件,负责启动、实施、终止应急响应,下达通信保障应急指令,协调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在紧急情况下,统一调用全县通信行业各种资源,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2.3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县经贸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经贸局分管领导和各电信企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有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落实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成员单位的通信保障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评估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形势,指导县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工作,及时了解我县通信保障情况,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按照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和指示,负责指导、组织、协调跨区域、跨企业通信保障等应急工作;经领导小组批准,通报、调整通信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

      2.4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

      2.4.1现场抢修组

      牵头部门:县经贸局

      组成部门:中国电信汉阴分公司、中国移动汉阴分公司、中国联通汉阴分公司、中国铁塔安康分公司汉阴办事处、陕西广电网络汉阴分公司

      分组职责:根据县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协调全县通信行业开展通信保障恢复工作,实施通信网抢修恢复的各项具体工作,保障通信畅通。

      2.4.2治安通行组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

      组成部门:县人武部、武警汉阴中队、县交通运输局、汉阴火车站

      分组职责:根据县领导小组的安排,负责查处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做好军队与地方通信协调工作,保障公路、铁路通信应急物资、人员、车辆运输通行畅通。

      2.4.3基础支撑组

      牵头部门:县经贸局

      组成部门: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国网汉阴供电公司

      分组职责:根据县领导小组的安排,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信应急保障,全面监测、预警各种自然灾害,做好各种地质灾害对通信设施造成破坏的趋势预测,做好党政机关、重要通信枢纽及其他电信设施的电力保障工作。

      2.4.4宣传报道组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

      组成部门:县文旅广电局、县融媒体中心

      分组职责:根据县领导小组安排,负责通信设施损毁、应急保障及通信恢复情况的新闻发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灾情,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

      2.4.5专家组

      牵头部门:县经贸局

      专家组由具备通信和网络安全技术以及应急通信管理经验的专家组成。

      分组职责:承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决策咨询任务;提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受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委托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等。

      2.5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依据分工,分别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应急行动。

      县经贸局:负责职责范围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协调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市工信局和县政府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

      报请省通信管理局或市政府组织协调;承担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县委宣传部:提出对内新闻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对内新闻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出现的问题;负责提出新闻发布、对外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对外报道,开展对外解释疑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等工作。协调处置与通信保障应急相关的互联网不良信息。

      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企业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电力、油料等供应;做好通信保障应急有关项目审批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破坏、盗窃通信线缆和设备等应急物资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应急通信保障车辆提供优先通行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和实施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和卫星综合定位基准服务;负责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起通信事故调查和应急的技术指导工作;做好通信保障相关设施建设选址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交通局:协调公路运营单位按规定落实包含应急通信保障车辆在内的抢险车辆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和免费通行政策;协调做好应急通信装备和物资的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优先组织抢通灾毁国省干线公路,确保通信设施运输道路畅通。

      县水利局:及时预报预警水库、主要河道、重点堤坝等水利设施的灾情和信息通报;协助做好因洪水等灾害造成的通信中断恢复工作。

      县文旅广电局:负责协调广电网络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广电网络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和协调通信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应急力量支持通信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向通信保障成员单位通报事件工作开展情况。

      县卫健局:根据需求组织医疗卫生力量为现场指挥和抢修抢险队伍提供必要的遂行医疗卫生保障。

      县人武部、武警汉阴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地方参与重大突发事件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建立应急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实现应急通信保障资源共享,协助实施紧急通信保障支援。

      县气象局:监测分析天气实况,并提供长中期天气预测、短期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等气象信息。

      国网汉阴供电公司:组织协调抢修通信设施供电线路,优先恢复通信设施供电。

      汉阴火车站:负责提供应急通信物资的铁路运输支持及运输通行保障。

      电信企业(中国电信汉阴分公司、中国移动汉阴分公司、中国联通汉阴分公司、中国铁塔安康分公司汉阴办事处、陕西广电网络汉阴分公司):负责组织落实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根据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包括基础的防护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式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的配备;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相应容量的应急发电设备,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及时向市公司、县领导小组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县领导小组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

      3分级管理

      3.1通信中断级别划分

      通信中断分为四级,分别为特别严重通信中断(Ⅰ级)、严重通信中断(Ⅱ级)、较严重通信中断(Ⅲ级)和一般通信中断(Ⅳ级)。

      启动响应后,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指挥联动、信息报送会商、通信联络、信息通报和发布等工作机制,有序开展通信保障工作。

      3.2响应启动条件

      3.2.1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省际骨干网络中断、全国重要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2个以上省(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省级处理能力的。

      (3)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涉及2个以上省(区、市)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3.2.2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省内干线网络中断、省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省内2个以上市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省内范围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市级处置能力的。

      (3)省级以上党委、政府交办的涉及省内多个市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3.2.3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市级网络中断、市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本地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需要市级范围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县(市、区)级处置能力的。

      (3)市级以上党委、政府交办的涉及市级范围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3.2.4Ⅳ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县级网络中断,造成全县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的。

      (3)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3.3应急响应级别设定

      (1)特别严重通信中断事件发生后,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启动Ⅰ级响应,组织实施通信救援工作。

      (2)严重通信中断事件发生后,由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启动Ⅱ级响应,组织实施通信救援工作。

      (3)较严重通信中断事件发生后,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启动Ⅲ级响应,组织实施通信救援工作。

      (4)一般通信中断事件发生后,由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启动IV级响应,组织实施通信救援工作。


      通信中断事件应急分级管理一览表

    通信中断事件

    响应级别

    应急处置领导机构

    特别严重通信中断事件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严重通信中断事件

    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较严重通信中断事件

    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一般通信中断事件

    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预防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和通信网络自身障碍对通 信网络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坏,建立多渠道的预防预警机制。各 电信运营企业在网络规划、建设、运营中要贯彻网络安全的各项要 求,合理组网,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重要的通信节点、枢 纽楼、关口局要明确主备用分担或负荷分担等安全措施,做到设备 阻断、业务不阻断,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2 预警分级

      按影响范围,将通信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 Ⅰ级)、严重(Ⅱ 级)、较严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通信中断事件

    预警级别

    特别严重通信中断事件

    级(红色)

    严重通信中断事件

    级(橙色)

    较严重通信中断事件

    级(黄色)

    一般通信中断事件

    级(蓝色)

      发生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预警相应级别。



      4.3 预警监测

      通信主管部门建立与有关部门的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 通信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预警监测功能,密切关注并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电 信网络运行监测。发生突发事件、接到其他部门发布的预警或出现 通信中断征兆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按照规定将监测信息逐级报送通信主管部门。

      监测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监测信息的基本情况描述、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建议的应对措施等。

      4.4 预警通报

      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确认并通报Ⅰ级预警;省通信保 障应急领导小组确认并通报Ⅱ级预警;市领导小组负责确认通报Ⅲ、Ⅳ级预警, 并报省通信管理局备案。

      预警信息的通报范围一般为通信行业内部、上级主管部门及各 成员单位的应急管理机构,预警的通报采用文件传真形式,紧急情 况下可以采用电话记录等方式,事后要以文件形式补报。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需经县领导小组批准。

      4.5 预警行动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涉 及我县辖区内通信大范围中断、重特大突发事件预警等监测信息后, 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工信局和县领导小组。经县领导小组核定,达到 IV 级预警的,启动 IV 级预警行动,并做以下处置:

      (1)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

      (2)通知各成员单位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通信保障有关准备工作;

      (3)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措施和工作方案;

      (4)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和部门联动等各项准备工作;

      (5)启动信息报送流程, 执行 24 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6)根据事态进展情况, 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7)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工信局。

      领导小组核定未达到Ⅳ级预警的,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有 关情况通报相关镇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并指导相关镇及时开展通信救援工作。

      5 应急响应

      5.1 工作机制

      5.1.1 指挥联动

      根据国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启动Ⅰ级响应后, 由国家通信保 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层面的跨部门、跨地区、跨企业和军地资 源调度及支援保障等指挥协调工作。启动Ⅱ级响应 后,由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跨部门、跨地区、跨企业和军地资源调度及支援保障等指挥协调工作。

      启动Ⅲ级或Ⅳ级响应后, 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 内跨区域、跨企业、跨部门的资源调度、支援保障等指挥协调工作。 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内跨区域、跨企业、跨部门的资源调度,支援 保障等组织协调工作。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县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企业内部资源的统一调度。

      设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后,事发现场各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及物资等接受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5.1.2 信息报送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通信损失及保障恢复信息的收集、 汇总和报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并通报各成员 单位。事发镇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根据相关内容、时限、频次等要 求,及时报送通信损失及保障恢复情况。相关信息通过应急信息报 送平台、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手段, 由下至上、逐级报送。各单 位指定专人按照时限要求报送信息,报送信息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的用户及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5.1.3 会商

      紧急状态下,县领导小组启动会商机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 通报通信损失和保障恢复情况及事态发展;研究、制定和审议相关工作方案;协调通信保障中交通运输、电力、油料、安全等重大问题,全力保障各级通信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的支援需求。事发地通信保障应急领导机构启动相应的会商机制,协调解决通信保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5.1.4 通信联络

      预案启动后,县级通信保障应急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间要保持 通信畅通,必须确保具备两种以上通信联络手段,主要包括固定电 话、移动电话、卫星电话、电视会议、传真等。报告涉及国家秘密的有关内容,应采用保密电话、保密传真等方式。

      5.1.5 信息通报和发布

      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县领导小组应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相关镇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事态变化及应急处置情况。

      相关镇应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有关政府部门、重要单位和用户。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领导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 别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工作应按照有关规定,坚持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的原则,统一信息发布口径,新闻 发布方案、发布内容需报本级政府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在组织 新闻发布过程中, 如遇到难以把握的重大和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请示, 并按照指示迅速组织落实。

      5.1.6 通信保障和抢修恢复

      要按照处置突发事件需要,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有重点地做好以下几方面通信保障和抢修恢复工作:

      (1)县委、县政府领导专线;

      (2)突发事件处置军地指挥联络通信电路;

      (3)党政专网电路;

      (4)保密、机要、安全、公共、武警、军队等重要部门租用电路;

      (5)地震、森林防火、防汛、民政、气象、医疗卫生等部门租 用的与防震、防火、防汛、救灾、气象信息发布、医疗急救等有关的电路;

      (6)金融、证券、电力、交通运输、民航、铁路、税务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部门租用的电路;

      (7)其他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5.1.7 网络拥塞处理

      针对突发事件发生时, 电信网络话务量持续大幅激增造成网络 拥塞的情况,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在预案中制定限呼工作方案,并报告县领导小组,同时报市工信局和各市公司备案。

      事件发生后,持续大话务量导致网络拥塞时,相关基础电信运 营企业要及时书面上报各市公司和市工信局,经批准后启动预案中 规定的限呼工作方案, 以避免网络拥塞的扩大和蔓延;遇有紧急情 况,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并 先口头报告启动限呼工作方案,事后将实施情况书面补报市工信局和各市公司备案。

      5.1.8 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在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基础通信网络和基础设施严重损毁,且短时间内难以修复的情况下,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应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的通信方式保持畅通。

      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当地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迅速 派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携带卫星、短波、基站、集群通信等机动通信设备,立即赶赴现场并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在当地通信保障力量不足时, 由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及时 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请求支援, 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调度其他县(市、区)专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予以支援。

      县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情况,协调组织跨部门应急通信 保障队伍和装备,及时调度卫星通信、短波通信、车载移动通信、 车载固定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赶赴现场,快速搭建包括空、天、地 多种有线、无线通信手段在内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满足地面公众 通信网络恢复之前现场应急处置中的音视频和数据传送等通信要求。

      5.2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

      事件发生后,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控制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信息;通信保障等应急 指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及时上报上 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件响应分级标准,按照如下要求报送相关事件信息:

      Ⅰ 、 Ⅱ级事件信息: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及时将事件信息上报

      县领导小组及各市公司, 由各市公司上报至省通信管理局和企业集团公司。省通信管理局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进行核实,并报送省政府和工信部。

      Ⅲ 、 Ⅳ级事件信息: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将事件信息上报至县 领导小组和各市公司。由各市公司上报至市领导小组和企业集团公 司,市领导小组接到事件报告后,经核实报送市政府和省通信管理局。

      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 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建议的应对措施等。

      5.3 IV 级响应行动方案

      5.3.1 启动程序

      (1)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县领导小组,提出启动 IV 级响应的建议,并通报县级各成员单位;

      (2)县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后,启动 IV 级响应,负责 IV 级响应的组织实施;

      (3)县领导小组及时将 IV 级响应启动情况上报市工信局及县政府;

      (4)县级各成员单位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通信保障工作。

      5.3.2 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启动应急值班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 24 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之间保持 24 小时通信畅通。

      启动信息报送流程,规定信息报送的内容和频次。在情况紧急 时,事发镇通信保障应急领导机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成员 单位每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 4 次通信损失及保障恢复等有 关信息。随情况的逐步缓解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展开,信息报送频次按照通知要求改为每日报送 2 次或更低频次。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信息分析汇总,供县领导小组决策参考,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及单位通报相关信息。

      5.3.3 决策部署

      县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信息及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实施通信抢修和保障工作。

      (1)召开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制定通信保障工作目标和方案;

      (2)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3)协调组织跨部门、跨地区、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及应急装备的调用;

      (4)根据事发地公众通信网资源状况及各成员单位专用通信保 障应急资源部署情况,征用公众通信网或成员单位专用通信网应急资源;

      (5)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 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方案建议;落实县领导小组的决策, 以任务通知书的形式向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下达通信保障和恢复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特别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形式下达任务, 但应在 48 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通知;

      (6)相关单位接收到任务后,应立即组织保障队伍、应急通信 资源展开通信保障和恢复有关工作,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5.3.4 现场指挥

      按照县领导小组要求,成立以现场指挥部为主的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与县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了解通信保障需求;

      (2)研究确定现场通信保障工作方案,启动现场指挥机构与交通、能源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事发现场重要通信畅通;

      (3)指导、组织、协调跨企业的现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统筹调度现场应急通信队伍和资源;

      (4)及时收集汇总现场通信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并上报。

      5.3.5 应急结束

      (1)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电信网络恢复和通信保障应急任务完成情况, 适时向县领导小组提出 IV 级响应结束建议;

      (2)县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宣布 IV 级响应结束;

      (3)领导小组办公室将 IV 级响应结束的决定报市工信局和县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相关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6 后期处置

      6.1 总结评估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做好突发事件 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 和评估,不断改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负责对重大通信保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提出改进意见。

      6.2 征用补偿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县相关镇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归还征 用的通信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偿。

      6.3 恢复与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县政府要求,县领导小组 立即组织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报送市工信局和市政府,并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通信设施。

      6.4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 予奖励;对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保障措施

      7.1 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建设,针对灾害分布进行合理配置,并展开相应的培训、演练及考核,提高 队伍的实战能力。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按照市公司的统一部署,不 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和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加强应急通信装备的配备,以满足我县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要求。

      7.2 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 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包括基本的防护装备), 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 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 维护和保养,健全采购、调用、补充、报废等管理制度。具有专用通信网的有关部门应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通信保障机制。

      7.3 重点单位通信保障

      应急通信保障期间,对党政军机关、涉及国计民生和社会安定 的重点单位,应优先保障通信网络设施安全平稳运行。各单位要加 强通信网络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强化重点单位通信网络安全管理 和保障,积极支持通信网络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依法加强通信网络 设施的安全保护,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7.4 交通运输保障

      需要紧急调配通信保障应急资源时,县交通局、县公安局、汉 阴火车站等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相关单位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确保通行畅通。在道路交通阻断等极端情况下,积极上报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通信应急资源的空运。

      7.5 电力能源供应保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相应容量的应急发 电设备。事发地煤电油气相关单位负责协调相关企业,优先保证通 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供油需求。本地区难以协调的,由县发改局协调煤电油气等相关单位,全力保障应急工作。

      7.6 地方政府支援保障

      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当地相关部门,确保应急物资、器材、 人员及时运送到位,保障现场应急通信系统的电力、油料等物资供 应。在通信应急处置现场人员自备物资不足时,负责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后勤保障和社会力量支持。

      7.7 资金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实施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所发生的通信保障 费用, 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承担。因电信网络安全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和恢复等处置费用,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承担。

      7.8 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主要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管理工作,维护灾区 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为通信应急保障车辆通行提供便利,保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7.9 医疗保障

      县卫健局根据需求,组织医疗卫生力量为现场指挥和抢修抢险队伍提供必要的遂行医疗卫生保障。

      8 附则

      8.1 名词解释

      通信网络:由专业机构以通信设备(硬件)和相关工作程序(软 件)有机建立的通信系统,为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各类通信服务的总和。

      应急通信:一般指在出现自然的或人为的突发性紧急情况时, 同时包括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等通信需求骤增时,综合利用各种 通信资源,保障救援、紧急救助和必要通信所需的通信手段和方法, 是一种具有暂时性的、为应对自然或人为紧急情况而提供的特殊通信机制。

      通信枢纽:指汇接、调度通信线路(电路)和收发、交换信息 的中心,综合利用各种通信手段并充分发挥其效能,负责建立和保 持与各方向的通信联络,配有相应的通信人员和各种通信终端设备、线路设备、交换设备、监控设备、供电设备以及其他通信工具等。

      8.2 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成员单位、各镇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加强本预案的宣传,定期组织预案培训及演练。

      8.3 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 实际情况,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做出相应修改后报县政府审批。

      8.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8.5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

      1. 汉阴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图

      2. 汉阴县通信保障应急流程图

      3. 汉阴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通讯联络表

      4. 汉阴县通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表


      汉阴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通讯联络表

    成员单位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县政府

    宋国卿

    副县长

    13709157931

     

    县政府办

      

    副主任

    13909158293

     

     

    县经贸局

    方和平

    局长

    13709152988

     

    倪小峰

    副局长

    18717458885

     

    县委宣传部

    吴学康

    副部长

    13319151665

     

    县委网信办

      

    主任

    18209150928

     

    县发改局

    杨运宝

    副局长

    13389154918

     

    县公安局

    郝友仕

    副局长

    13909156209

     

    县财政局

      

    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 副主任

    13909158719

     

    县自然资源局

    胡英英

    县地质监测站站长

    13509150201

     

    县交通局

    李崇武

    副局长

    13991510195

     

    县卫健局

    罗词圣

    副局长

    18909153816

     

    县水利局

      

    县水旱灾害监测站副站长

    133091555135

     

    县文旅广电局

    欧立铭

    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长

    18691598866

     

    县应急管理局

    吴小平

    副局长

    15309158076

     

    县人武部

    孙阳子

    政工科职工

    13299158808

     

    县消防救援大队

    方瑞利

    副大队长

    17829256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