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汉阴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3-5451 发布日期: 2023-04-27 23:05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近日,《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县自然资源局通过文字解读如下。
相关文件:
  • 关于印发《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分享:

      一、制定背景

      每年3-4月,汉阴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就会带领地质专家到镇村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实地逐村逐点逐户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调查评价,对已工程治理或已避灾搬迁的点进行核销,对新出现变形需要加强监测的点,及时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册管理,逐点落实监测人、责任人。2023年4月初,我县已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年度更新,为切实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筑牢地质灾害安全防线,制定发布了《汉阴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2023年地灾隐患点情况

      2022年汛期,汉阴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3处。2023年经地质灾害汛前排查,全县共核销地灾隐患点9处,2022年因降雨、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共新增地灾隐患点12处。2023年4月初,全县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6处,分布于10个镇58个行政村,共计威胁群众402户1692人,威胁房屋2302间,威胁财产价值6570万元。全县86处地灾隐患点,按类型划分:滑坡为84处,占隐患点总数的97.66%;崩塌1处,占隐患点总数的1.17%;泥石流1处,占隐患点总数的1.17%。按规模等级划分:小型82处,占隐患点总数的95.35%;中型4处,占隐患点总数的4.65%。

      三、重点防范时段及区域

      (一)重点防范期

      据省市气象部门预测,2023年汛期(5~10月)降水接近常年,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多发态势,阶段性强降水和暴雨洪涝及强对流等容易造成洪水、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二)重点防范区域

      根据汉阴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我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以下区域:

      1、漩涡、汉阳高易发区。包括漩涡镇、汉阳镇部分区域,面积146.56km2。区内共有在册地质灾害点31处,灾害点密度0.19处/km2。该区以高、中山区为主,河道呈深切“U”形谷,沟谷长,坡降大,区内村民削坡建房开挖坡脚情况比较多,岩石破碎,风化强烈,残坡积物发育,应重点防范暴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威胁。

      2、月河北部观音河、青泥河、中河流域及平梁—双乳高易发区。位于月河北侧,包括平梁镇、城关镇、涧池镇、蒲溪镇、双乳镇、观音河镇、双河口镇及铁佛寺镇部分区域,面积242.21km2。区内共有在册地质灾害点33处,灾害点密度0.13处/km2。该区以中、低山区为主,区内沟谷发育,一般厚度5m左右,易产生滑坡,应重点防范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地灾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的地质灾害防灾闭环管理模式,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加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及隐患排查力度,充分运用群专、群防、无人机等“人防+技防”的手段找准、找全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监测人、责任人,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强降雨期间或突发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做好人员转移,坚决防止监测点发生伤亡事故。

     (二)加强应急值守制度。认真落实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险情巡查、灾险情速报等各项制度。汛期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防汛防滑关键期,各镇要落实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各监测点责任人要到现场巡查检查,应急抢险小分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要24小时应急待命。

     (三)压实防灾主体责任。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地质灾害、管业务必须管地质灾害、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地质灾害”的主体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镇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从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对各镇各部门的防汛防滑工作开展联合检查。

     (四)加强监测预警工作。气象、应急、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加强工作协作,强降雨期间,加密会商研判,及时分析防灾趋势,精准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建立直达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监测人的“临灾叫应及工作提醒”机制,切实做到有预警即响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防范地质灾害,对成功预报地质灾害的个人或单位,给予现金奖励。

      (五)加强群测群防管理。按照《汉阴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管理办法》,加强监测人员的培训考核,熟练使用陕西地灾APP、地灾群防APP,提高监测人监测预警能力。镇村要在汛前将群测群防补助足额兑现到位,并逐点发放“两卡”,更新隐患点标识牌及撤离路线牌。5月1日前各镇将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书面上报县自然资源局。

     (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严格执行《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县自然资源局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对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依法督促治理责任单位开展治理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防治措施

      (一)认真开展隐患排查。认真落实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制度。各镇要加强农村房屋前后边坡、学校、场镇、居民集中区等重点区域排查巡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防控措施。住建、交通、水利、教育、文旅、发改等部门,要对所管辖范围内涉及人员安全的项目或设施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指导相关责任主体做好各项防范措施。

     (二)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围绕“灾害何时发生”,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坚持“人防+技防”并重, 提升专群结合预警实效和监测预警水平。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预报技术规程》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并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完成在册隐患点监测方案的编制工作,落实监测人、责任人做好日常监测预报工作,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方案编制工作。

     (三)加强宣传演练培训。各镇要持续深入开展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工作,及早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培训计划,组织各村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和预案实战演练。县级以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乡镇至少开展1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实战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要因地制宜开展线上、线下防治业务技术和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加强基层防灾备灾体系,提升应急技术支撑能力和群众防灾避险意识。

     (四)强化临灾避险。要紧紧围绕闭环管理模式,坚决落实《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特别是汛期和强降雨期间,要加密会商研判,及时分析防灾趋势,指导各镇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避险转移,加强避险转移人员的管控,坚决杜绝避险人员擅自回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