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镇村延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3-5475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3〕38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5-24 11:17
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汉阴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镇村延伸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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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镇村延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汉阴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镇村延伸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打造最优基层服务环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根据《汉阴县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汉办发〔2023〕7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战略,进一步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核心,以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基层政府功能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强力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延伸工作,务求在进一步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延伸下放镇村试点办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在镇村通过授权办理、委托受理、帮办代办(政策咨询)等方式,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一站式”办理,推进镇政务服务事项向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尽放”和“放的下、接的住、办的好”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外,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赋权和委托镇政府。采取试点镇先行、非试点镇后续跟进的方式,规范镇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指导健全完善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工作模式。制定向镇级赋权和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规范运行程序、规则,厘清权责边界,健全联动机制,做到权责对等。

      三、基本原则

      (一)权责统一。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依法下放一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到镇村。

     (二)高效便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下放权限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压缩审批服务时限有机结合,搭建便民利企的政务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三)就近就便。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各镇提供政务服务原则上实行以居住地办理为主,对法律法规明确必须回户籍地办理的事项,以户籍地受理为主。

      四、组织领导

      成立汉阴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镇村延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魏龙建 县政府办正科级督查专员

                   张玲玲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邹国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沈关志 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城关镇、涧池镇分管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县审改办),由张玲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德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下放事项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五、下放方式

      (一)授权办理。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层级为县级以上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可通过委托办理的方式下放,由相关部门与各镇签订《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协议书》,下放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给乡镇,直接由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二)委托受理。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层级为县级以上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可通过委托受理的方式下放,对群众申请或委托代办的事项,镇村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具备条件的,均应予以受理,转交上级办理部门办理,上级部门办理完成后,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发放申请人;不符合受(办)理条件的,应向申请人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三)帮办代办(政策咨询)。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层级为县级以上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可通过帮办代办的方式下放,镇村便民服务窗口人员根据群众需求,提供咨询、引导、自助设备操作、陪同办理、网络、邮寄、部门协同等方式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六、实施步骤

      (一)调研制定方案阶段(2023年5月)

      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做好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向镇村延伸工作的调研、拟定工作方案,梳理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清单等准备工作。各镇要根据市县关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向镇村延伸工作要求,研究如何解决事项承接、办理人员、规范办理、便民场所等问题;要按照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落实专人在政务服务中控平台开展下放事项梳理、人员用户注册、办事指南完善等工作;县级有关部门要调研梳理向镇村延伸办理事项,确定如何将设在镇的下属单位相关业务集中至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二)建设实施阶段(2023年6月-2023年7月)

      1.县行政审批局及配合部门职责。承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向镇村延伸工作落实,负责统筹开展事项下放业务指导,建设行政审批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并向镇、村(社区)延伸;制定镇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清单,事项清单管理、审查办事流程、证照发放、制度建设等工作,定期对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上级要求下放的及需要划转而未划转的政务服务事项向镇村延伸,原则上要求下属站办所负责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入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尽进。

      2.镇政府工作职责。

      一是统一设置标准。在镇服务中心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工作时间和办公电话公示牌,设置政务服务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窗口号、单位名称、服务事项等。服务窗口应设置吊牌或电子显示屏,标识牌应简洁清晰,一目了然;对窗口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要统一规范《审批服务事项指南》,一次性告知群众受理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材料、承诺办结时限要求和服务监督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制定人员岗位工作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办理权限、服务内容等要求;实行AB岗服务模式,确保窗口服务无缺位;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业务办理情况和群众满意情况定期考评考核;中心业务工作人员要求配备在编在岗、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善于协调服务的干部,专职从事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

      三是扩宽延伸村级服务事项。依托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将社保、养老、民政、计生等与老百姓生活关联度高、办理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延伸至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受理,提供网上办申请、代理代办、一次受理、同步办结等服务模式,与县、镇政务服务网实现互联互通,满足群众就近就便办理需求,达到信息多跑路、家门口办事目标。

      (三)检查验收和完善阶段(2023年12月底前)。由县行政审批局、相关部门负责对下放镇、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逐项逐条进行检查,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完善,确保全面按期完成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向镇村延伸工作任务。要对便民服务工作进行归纳总结,优化提升工作效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全县镇、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对此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深刻认识进一步简政放权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意义,事项下放要严格遵循便民利民的原则,真放实放,坚决杜绝明放暗守、放而无果。涉及权力下放的部门要精心制定下放工作方案和下放事项办事指南、操作规程;下放事项涉及相关规费收缴的,应做好网点布局,方便群众缴纳。

     (二)合力推进,强化承接。各镇要主动做好承接工作,准确把握所承接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及相关注意事项,建立健全配套工作制度;下放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要统一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内“一站式”办理,推行办理人员“全岗通”工作机制。县级赋权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下放衔接工作,规范管理措施,加强对各镇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做到无缝衔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出现工作脱节和管理真空。

     (三)充分赋权,做好保障。各赋权部门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有业务系统专网的,要牵头各镇做好系统网络的配置工作。专网管理权限在县级主管部门的,由相关部门根据下放时间要求,做好原部门账号停用、乡镇账号授权等相关工作;专网管理权限在省、市级主管部门的,由县级部门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做好账号授权管理工作。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空白证照及规范性文书的需提供盖章的空白证照及文书。

      (四)建章立制,强化实效。各赋权部门要对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制定规范事项名称、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监督电话等,要健全完善监管衔接机制,落实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规范信息公开。各镇人民政府要在办事窗口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监督。县行政审批局要及时协助赋权部门对下放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五)加大宣传,提高知晓率。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对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延伸工作成果的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以及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面向服务对象宣传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内容,提高知晓度和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