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汉阴县百名新乡贤老院子高品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4-0042 | 发布日期: | 2023-11-09 15:21 |
来源: | 县乡村振兴局 | ||
内容概述: | 近日,县政府办印发《汉阴县百名新乡贤老院子高品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县乡村振兴局对此开展文字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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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充分调动新乡贤建设家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汇聚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力量,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草拟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7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具体任务目标,2023年,川道镇每镇动员不少于12户新乡贤,其他镇每镇动员不少于8户新乡贤实施老院子高品质改造工程,确保2023年底启动建设,2024年底建成100户老院子高品质改造工程;第三部分为相关原则,1.合法用地、合规建设。2.注重品质、突出特色。3.因地制宜,分类施策。4.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第四部分为申报程序,1.全面摸底统计。2.做好核查遴选。3.明确管控要求。4.编制改造方案。5.审查改造方案。6.施工竣工验收。7.带动产业发展;第五部分为扶持政策,1.基础设施配套。2.发展产业奖补。3.其他奖补政策。对符合《汉阴县劝募新村民(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汉办字〔2023〕51号)相关条件的新乡贤,优先享受相关奖励扶持政策;第六部分为政策兑现,1.基础设施奖补兑现。2.发展产业奖补兑现。3.其他奖补政策兑现。对通过一事一议确定优惠政策的,应明确政策兑现责任单位和兑现时限,由责任单位及时予以兑现;对享受劝募新村民(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奖励扶持政策的,由各镇会同县委统战部等相关部门,按照《汉阴县劝募新村民(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奖励扶持办法(试行)》及时予以兑现;第七部分为工作要求。1.强化组织领导。2.强化工作统筹。3.强化督导考核。
三、未尽事项
方案经县政府常委会审定后下发,试用期一年,未尽事项以重新修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