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百名新乡贤合法老院子高品质改造示范工程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3-5473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三农政策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3〕87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1-09 11:13
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 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汉阴县百名新乡贤老院子高品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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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百名新乡贤合法老院子高品质改造示范工程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汉阴县百名新乡贤合法老院子高品质改造示范工程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充分调动新乡贤建设家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汇聚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力量,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学促干要求,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以乡情乡愁为纽带,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役军人、外出能人等回乡定居,对家乡合法持有的老房子、老院子实施高品质改造提升,打造宜居样板、网红景点、民宿标杆,助力更高品质庭院经济发展,带动村容村貌提升和农旅融合发展,让隐匿在乡村的老院子焕发新活力。2023年,重点聚焦庭院经济示范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川道镇每镇动员原则上不少于12户新乡贤,其他镇每镇动员原则上不少于8户新乡贤实施合法老院子高品质改造示范工程,确保2023年底启动建设,2024年底原则上完成100户高品质老院子改造。

      二、坚持原则

      (一)合法用地、合规建设。实施改造的老院子必须具备合法用地手续,符合一户一宅有关要求和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不得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为老宅基地资格权已灭失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重新划定宅基地,不得违法新占耕地,不得超出老宅基地四至范围,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落实环保要求。

      (二)注重品质、突出特色。坚持先设计后实施,融入环境、突出特色,不搞大拆大建,绿化尽量选用乡土树种花木,既保留老院子的独特韵味,又满足现代化生活需求,形成乡村旅游网红打卡点和补充房源,带动农村房屋特色风貌提升。

     (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在当地有产权的老院子改造,提供技术和施工安全指导;对在当地无房产者有意向进行老院子改造的,通过所有权不动、资格权不变、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完善相关手续,依法保障原宅基地资格人的合法权益。

     (四)以点带面、整体提升。以新乡贤自主改造为主,政府统筹带动其他农户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辅,打造一批高品质老院子,带动庭院经济、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

      三、工作程序

      1.全面摸底统计。结合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安排,各镇组织村委会开展全面细致的摸底调查,收集掌握各类乡贤院落资源和计划流转老宅基地、老院子的对象,对自愿申报实施老院子高品质改造工程的,根据投资意向(自住或运营)、房屋合法用地情况,建立乡贤院落资源动态信息库。

      2.做好遴选把关。由各镇会同县自然资源部门审查是否符合以下条件:①院落处于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以外;②具备合法用地手续,符合一户一宅有关要求和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房屋产权明晰、范围界定清晰,依法公示公开;③院落位置是否明确(村庄建设用地或城镇建设用地);④院落符合所在区域村镇规划,未在地质灾害、泥石流等安全隐患点;⑤非经开区和城镇规划区范围内;⑥已经纳入腾退的房屋不得纳入改造。

     3.会审改造方案。申请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院落管控要求,制定简明实用的老院子高品质改造方案,由属地镇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等部门,从院落空间利用、建筑主体改造、室内装修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及围墙改造等方面进行会审。方案通过后,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做好带图报建、监督把关、质量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

      4.施工竣工验收。新乡贤实施老院子改造工程,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进行院落改造施工,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由各镇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及时做好施工验收工作,包括院落主体建筑验收、院落空间庭院验收、院落配套设施验收。

      5.带动产业发展。老院子高品质改造工程完成后,对长期空置或有意愿融入当地农旅融合产业发展的,各镇要积极探索托管经营、固定资产入股等产业合作模式,更好发挥精品院落经济效益,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四、扶持政策

      1.基础设施配套。对投资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合法老院子改造工程,根据周边农户受益情况和产业园带动情况,实行“量体裁衣”,由县乡村振兴局和所在镇政府共同为老院子周边申报落实适度的庭院经济和基础设施项目。

      2.发展产业扶持。①老院子改造完成后用于发展民宿、乡村旅游的,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②老院子改造完成后,带动区域相关产业发展的,结合辐射带动区域的规模和影响,参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或通过领导小组一事一议进行扶持;③发展庭院经济的享受庭院经济扶持政策。

      3.其他扶持政策。对符合《汉阴县劝募新村民(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汉办字〔2023〕51号)相关条件的新乡贤,优先享受相关奖励扶持政策;对符合宜居农房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申报条件的,由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统筹。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新村民(新乡贤)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县委统战部、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文旅广电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招商服务中心、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名新乡贤合法老院子高品质改造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统战部一名副科级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指导服务。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推进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同劝募新村民(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同步开展,结合招商引资、庭院经济和乡村旅游等工作统筹推进,注重规划衔接和配套建设,提升工作成效。各镇和县融媒体中心、招商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成熟一处改造一处,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和各镇,要把好项目用地、规划关,主动跟进做好指导服务,确保老院子改造合法合规推进。县乡村振兴、发改、住建、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部门要统筹包装谋划项目,争取省市资金支持,及时落实配套项目建设。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百名新乡贤老院子高品质改造工程完成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对工作推进有力的镇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扣分,对弄虚作假、工作不严不实造成违法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推进过程中改造风格、施工安全、建设质量、综合成效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时纠偏,确保建设质量和品质。

      (四)坚守工作底线。各有关部门和镇村干部要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把关口,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经得起群众检验和时间检验。对违反土地政策、“打擦边球”、优亲厚友、违规审批、把关不严造成违规建设等行为,将从严查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汉阴县xxx镇百名新乡贤合法老院子高品质改造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