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关于《苏陕协作项目资金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3-5248 | 发布日期: | 2023-11-29 15:03 |
来源: | 县发改局 | ||
内容概述: | 县发改局关于《苏陕协作项目资金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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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认真落实溧阳、汉阴两市县《“十四五”溧汉协作框架协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更好地确保苏陕协作项目和资金有效发挥联农带农机制作用,根据《汉阴县省级苏陕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精神。我局结合县苏陕协作工作实际,制定了《汉阴县苏陕协作项目资金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四章九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说明制定汉阴县苏陕协作项目资金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必要性。
第二章 资金来源。第2-3共2条,主要说明资产收益是指苏陕协作项目资金投入到标准化厂房建设、帮扶车间、加工业、养殖业、冷链物流、乡村旅游等项目所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收益,按照资本金注入方式,约定按比例支付给脱贫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社区等,让其壮大村集体经济。
第三章 收益分配原则。第4-6共3条,主要明确受益村收到资产收益资金后的使用原则,重点用于开发公益岗位及园区务工,通过吸纳就业等方式带动农村人口稳定增收,并可将不超过30%的资产收益资金用于村公益资金;资产收益资金负面清单以及公益岗位的履职。
第四章 收益分配监管。第7-9共3条,主要明确苏陕协作项目资金资产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管及建立专账。
三、期望效果
通过实施该政策,进一步规范汉阴县苏陕协作项目资金资产收益分配和使用管理,确保资金用于农户持续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推动苏陕协作工作上台阶、开新局,促进汉阴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