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4-1697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函〔2024〕16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4-07 14:08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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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陕办发〔2023〕17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安政办函〔2024〕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财会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汉阴县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协调工作机制),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财会监督工作。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财会监督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需要成员单位支持配合和共同研究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协调推动财会监督重大问题处理和结果运用;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强化协同联动,形成财会监督合力。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吴   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魏龙建 县政府办正科级督查专员

                       李   鹏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成典刚 县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主任

                       倪小峰 县经贸局副局长

                       钟小红 县审计局数据信息中心副主任

                       刘兰兰 县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陈德煜 县税务局副局长

      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承担协调工作机制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李鹏同志兼任,县财政局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主任成典刚同志任副主任。协调工作机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牵头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协调工作机制成员随工作变动调整,由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协调工作机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协调工作机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协调工作机制成员及联络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非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究全县财会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全县财会监督工作。

      联络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召集,主要负责研究落实协调工作机制会议的议定事项,协调推动有关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研究提出需要提请协调工作机制审议的重要事项。

      (二)信息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协调工作机制报告以下事项: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本单位、本系统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先进典型经验、工作总结情况。

     (三)督导调研制度。协调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将财会监督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日常监督调研的内容,加强对本系统推进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督导调研中发现的重要情况,采取专题报告的方式,供领导决策参考。对督导调研发现的贯彻落实财会监督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协调工作机制要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把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纳入本单位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向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提出需要讨论的议题,结合部门职责,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长效机制,在政策衔接、人员协作、综合执法、重大问题处理、监督结果互认、监督线索移送、信息数据共享等方面加强协同联动,共同推进全县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