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4-2397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4〕27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5-21 09:26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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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要求,根据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安排,紧扣县委、县政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县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盯任务抓落实,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县人社局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督导各镇全面核查辖区内常住人口的参保情况,准确掌握应参未参人员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范围,确保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对未参保的困难群体做到新增一个、纳入一个,到龄一个、发放一个,确保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参保应参尽参、待遇应发尽发、政府代缴应代尽代,确保7月底前全面完成本年度保费征缴工作。

    二、推广试点助突破,力促集体经济补助实现镇级全覆盖

    2023年城关镇中堰村实施的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社会反响良好,得到了群众的肯定和认可。2024年,每个镇要确保新增1个村集体经济补助城居保缴费工作试点村,实现镇级全覆盖。各镇要加大宣传引导和落实力度,积极培育和指导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走访群众征求意见、召开村民会议协商等方式,集体决策村集体经济收益用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标准和办法,持续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居保缴费工作,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并积极探索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供补助资助,健全筹资渠道,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

    三、强化宣传优服务,助推社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镇要发动村(社区)干部力量,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充分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政策导向,积极引导经济条件较好、参保意识较强的参保人选择1000元以上中高档次缴费,引导经济条件好、45周岁以上的参保人选择2000元—3000元档次缴费,力争人均缴费水平超过300元,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待遇水平。强化社保卡规范管理,镇村要动员未持卡人员及时申请制卡或领卡,确保户籍人口持卡率达98%以上。加强对社保卡持有和使用情况的摸排,持续推进社保卡库存卡、睡眠卡常态化核查清理,确保社保卡应用安全;扎实推进应用社保卡发放待遇,实现待遇上卡率达到95%以上。加大“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推广应用力度,引导参保群众在手机上完成自主查询、参保缴费、资格认证等业务;深化“五个不出村 服务零距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城乡居保服务跟进工作,让搬迁群众能够就近办理城乡居保各项业务。

    四、规范管理严程序,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

    秉持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永远在路上理念,加大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整治力度,以经办自查筑基,以监督检查攻坚,以案件查办震慑,一体推进问题整改,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各镇要严格按照经办规程开展日常操作和业务办理,把好参保登记入口关,规范待遇发放程序,及时下发到龄通知书,通知到龄人员按时提交待遇申领资料,督促欠费人员及时补缴费,协助待遇领取人员及时完成资格认证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实现“三不承诺”(不漏一人、不拖一天、不差一分);要严格审核新到龄人员的参保信息,核查是否存在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等不符合领取条件的情况,每月5日前上报死亡(服刑)报表,及时对死亡或服刑人员暂停待遇,坚决杜绝冒领、重领养老保险待遇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应发尽发、应停尽停,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不断完善档案管理、系统授权、岗位设置、资格认证、基金追缴等内控稽核制度,扎实开展零账户、待遇大额发放、待遇长期暂停等重点业务经办的监督检查;督促镇村按时完成上级下发的疑似数据核查,加大违规领取资金追缴力度;要持续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五、强化督导夯责任,确保年度任务高效完成

    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夯实任务、协作配合,共同做好2024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工作。各镇要做到人员、任务、时间、责任四个落实,确保城乡居保参保率、缴费水平、困难群众参保、疑似数据核查、待遇发放率、待遇上卡率、社保卡持卡率、集体经济补助城居保缴费试点等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每个镇确保新增1个村集体经济补助城居保缴费工作试点村实现镇级全覆盖;及时向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参保登记、待遇申领等各类资料,持续提升镇村业务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行“掌上办”“网上办”,为年龄偏大、居住偏远、行动不便、身体残疾等弱势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有效解决业务经办“适老化”问题。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要督促指导各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各部门推送的困难群体名册,在系统中准确标注困难群体身份,确保政府代缴费对象精准。各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要优化制卡流程,减少办卡环节,压缩制卡周期,着力提高社保卡综合服务网点制卡效率,做好社保卡的挂失、补卡、换卡等业务,向群众宣讲社保卡的使用方法,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县发改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等部门要根据人员变化情况按月及时向县养老经办机构推送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困难群体名册。县税务局要切实履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的职能职责,加强城居保社保费征缴工作,不断优化服务,及时指导镇村和群众解决缴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推送征缴明细等数据,配合开展城乡居保扩面参保工作。县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政策,稳步提升居民收入,确保养老金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县公安局要协助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城乡居民身份及生存状况认定工作。县人社局要会同县税务局、县政府督查室加强业务指导、督导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未按时完成参保缴费和集体经济补助城居保试点村等重点任务的镇,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同时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凡在工作中把关不严,死亡(服刑)报表不及时准确上报,造成重复领取、死亡多领养老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2024年各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重点目标任务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