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社区小食堂服务社区大民生的提案
名称 | 关于建设社区小食堂服务社区大民生的提案 | ||||||
办理部门 | 县民政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徐春明 | 签发日期 | 2024-07-09 | 发布日期 | 2024-07-11 | 类别 | B |
正文 | 孔玉玺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社区小食堂服务社区大民生的提案》。 | ||||||
回复 |
目前,我县辖10个镇138个行政村22个社区,总人口30.3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60601人,其中:农村老年人口39997万人,城镇老年人口20604人,分别占老年人口比重66%和34%。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促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工作再上台阶,切实解决好城镇老年人养老问题,我局积极争取省市民政部门资金支持,先后投入900万元在城镇社区建成15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各类老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日间服务,使辖区内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2024年4月28日和6月26日省市民政部门先后联合11个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印发陕西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民发〔2024〕34号)文件,明确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及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服务,对享有就餐、送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向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发放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政策。目前我县各社区因场地问题,仅在城关镇李家台社区依托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办了社区食堂,受到了辖区老年人一致好评。同时由于省市政策刚刚出台,相关运营补助和奖励资金还未下拨,故未落实李家台社区食堂相关政策补助。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省市文件精神,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及时汇同相关部门制定我县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充分挖掘整合辖区老年助餐服务资源,优化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功能,将老年助餐作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服务的“必选项”,鼓励和引进有资质、有意愿的餐饮企业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开办老年人助餐点或老年食堂,通过给予政策支持、与老年助餐运营主体签订协议等方式,约定老年人助餐点为普通老年人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最大优惠,确保老年助餐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时,积极争取省市政策补助和县财政资金支持,对作用发挥好、老年人满意程度高、工作措施强的点位和机构及时按规定发放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