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发展社区食堂的提案
名称 | 关于扶持发展社区食堂的提案 | ||||||
办理部门 | 县民政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徐春明 | 签发日期 | 2024-07-09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类别 | B |
正文 | 郭萍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扶持发展社区食堂的提案》。 | ||||||
回复 |
近年来,我局积极争取省市民政部门资金支持,先后投入900万元依托城镇社区建成15所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满足辖区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动、康复需求等为重点,为各类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急、助浴等为老服务,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2024年4月28日和6月26日省市民政部门先后联合11个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印发陕西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民发〔2024〕34号)文件,明确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及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服务。对享有就餐、送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向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发放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政策。目前我县仅城关镇李家台社区开办了社区食堂,其余各社区由于场地及资金困难等问题,还未开办社区食堂。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省市文件精神,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我县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充分挖掘整合辖区老年助餐服务资源,优化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功能,将老年助餐作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服务的“必选项”,鼓励和引进有资质、有意愿的餐饮企业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开办老年人助餐点或老年食堂,通过给予政策支持、与老年助餐运营主体签订协议等方式,约定老年人助餐点为普通老年人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不同程度优惠,确保老年助餐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时,积极争取省市政策补助和县财政资金支持,对发挥作用好,老年人满意程度高,工作措施强的点位和机构及时按规定发放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