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
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山东省威海市依申请公开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
一、基本情况
某申请人向威海市人民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威海市解决城市建设领域矛盾纠纷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处理的《威海市解决历史遗留商品房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审查意见会签书》(下称《会签书》),在这个会签书上载明了所有威海城市建设领域的包括但不限于‘闲置项目,半拉子工程’等的城市建设领域矛盾纠纷项目信息”。
受理申请后,市政府办公室按照程序登记回执,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威海高新区管委等单位进行协查。协查意见主要为:1.“威海市解决城市建设领域矛盾纠纷问题领导小组”为威海市委于2018年设置的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会签书》为该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制作、保存的文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无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予以提供;2.《会签书》属于列入解决城市建设领域历史遗留商品房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建议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查询。协查意见分歧在于,由“威海市解决城市建设领域矛盾纠纷问题领导小组”制作保存的《会签书》,是否属于政府信息。
2018年9月,威海市成立“解决城市建设领域矛盾纠纷问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对城中村改造历史遗留、开发企业经营不善、项目无法竣工验收备案等办证难问题进行研究化解。经综合研判,《会签书》虽为市委设立的临时机构制作的信息,但其中载有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查意见,且所涉项目申请办证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会签书》作为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留存。综上情况,最终判定《会签书》属于不动产登记信息,并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以此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契机,威海高新区管委召开专题会,督促城建、国土、规划、税务、消防等单位逐项梳理辖区内办证难的项目,从点到面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实际诉求。
二、典型意义
一是审慎研判信息属性,依法依规作出答复。行政机关在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时,首先应判断“是不是”政府信息,再作出“该不该”“有没有”“给不给”“当不当”等判定。在实际工作中,行政机关不仅要通过“发文机关”判定信息属性,还应以信息产生的实际作用为依据,准确严谨判定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群众诉求分析,推动化解实质问题。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答复告知基础上,还应聚焦群众申请政府信息的实际诉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化解实质性问题,并抓好跟踪落实,助推为民服务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