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汉阴县积极筹措资金,为2010年至2011年冬季应征入伍的138名城乡义务兵家属足额发放优待金 118.65万元,其中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为6147元,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为17289元。此外,针对入伍的“高原条件兵”,在为家属发放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1万元。
近年来,汉阴县努力营造浓厚的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促进现役士兵安心服役,支援国防建设,巩固我县全国双拥模范县成果,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关规定:“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积极落实安康市民政局(安市民发〔2012〕26号)文件精神有关政策,扎实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已通过“一卡通”形式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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