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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办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函

作者:汉阴县城乡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1-14 11:25

    陈历许、况铁青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申请解决陕南避灾移民安置点基础建设资金缺口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避灾扶贫搬迁工作的支持!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 116号)文件规定: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分“小配套”和“大配套”两种类型。“小配套”指安置小区规划红线之内、单体建筑物2米之外的公共道路、电力电讯线路、给排水管道及环卫设施等;“大配套”指集中安置点规划红线之外的公共道路、电力电讯线路、给排水管道、环卫、防洪及公共服务设施等。 “小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在移民搬迁建房补助资金中列支;“大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费用,由县(区)人民政府本着“项目捆绑、资金整合、统一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上报项目,经市级相关部门审查并经市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级各项目对口部门、单位。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所报项目审查核实后,制定年度计划,落实项目资金,按有关程序下达,并分别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北扶贫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你们提出的“请求解决蒲溪镇盘龙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20万元”的建议,由于你村已建安置点系2011年建设项目,我办根据省、市、县下达资金总量和各安置点的实际安置户数、基础设施工程量大小等情况,坚持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已于2012年11月22日在县上整合的资金中给你村安置小区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30万元,同时,我办已将你村安置点文化广场和河堤两个项目向省直有关部门进行了申报。请你们充分发动搬迁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筹资筹劳,共同建设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