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情况通报(二)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5-20 11:20

     一、秸秆回收工作推进情况
    5月16日上午,县农业局、环保局主要领导在县方圆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会议,确定由该公司负责收购农作物秸秆,经加工压缩后生产工业替代燃料。公司自5月17日开始对外收购,议定到农户田块收购价为200元/吨,公司场内收购价为300元/吨。按照县政府文件规定,公司收购农作物秸秆数量经核定后可享受财政补贴。
    二、禁烧巡查情况
    5月16日15:00——18:00由县环保局、农业局组成秸秆禁烧工作联合检查组,对川道五镇月南路和国道沿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巡查,情况如下:
    涧池镇:新华村3组发现秸秆焚烧斑块3处。经了解,村民对秸秆禁烧相关规定未能足够了解。
    蒲溪镇:蒲溪村12组发现火点1处。有禁烧宣传车巡回宣传,有村组干部进行入户宣传。
    平梁镇:全镇共发现火点5处,其中长坝村1处、安河村1处、清河村1处、棉丰村2处。各村设有秸秆集中堆放点,并有醒目标识牌,经了解村组干部逐户宣传并发放到户《通告》。
    双乳镇:三同村2组发现火点2处,秸秆焚烧斑块5处,田间立有禁烧宣传牌,经了解无村组干部到户宣传;新塘村发现火点1处,有村组干部到户宣传。
    城关镇:全镇共发现火点7处,其中草桥村1处、五一村4处、解放村1处、月河村1处。禁烧宣传有待加强。
    三、有关要求
    1.各镇要高度重视当前的秸秆禁烧工作,把此项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确保不出现任何不良后果。要进一步强化镇、村、组工作责任,夯实宣传和监管措施。
    2.各镇应尽快与秸秆回收企业进行联系,确保农户秸秆得到有效回收利用(方圆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唐小山,联系电话:15091555933,地址:城关镇高家岭中坤砖厂院内)。
    3.自5月18日开始,县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全天候巡查,当日通报。按照有关规定正式实施行政处罚,并在县电视台《环保在行动》栏目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