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资”为何总感觉“拖后腿”?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5-07-06 10: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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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5月27日发布数据,201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339元。
工资数据公布后, 与往年一样,不少人称自己的工资未达到平均水平,纷纷感叹“又拖后腿了”。为何每年发布的平均工资数据,总是给人一种“拖后腿”的感觉?其原因在哪儿?
对工资的“概念”的不了解。在统计的范畴里,工资总额是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工资总额不但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而且“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为什么很多人觉得自己工资和统计部门公布的工资水平存在差距呢?人们往往只把平常所说 “拿到手”的实发工资当工资,没有把扣除的公积金、税费等计算在内,还有很多人忽略计算月工资以外的奖金、津补贴,这两种工资概念之间的差距不言而喻。
不同区域工资水平差距较大。数据显示,与全国平均工资对比,2014年仅有北京、浙江、广东和青海超过了56339元的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达到102268元居全国之首,而陕西省2014年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535元,安康市为42714元,汉阴县为43258元,少数地区工资的快速增长拉高了全国平均工资水平。
不同行业工资分配差距较大。2014年,汉阴与全国一样金融业平均工资居各行业之首达到10万元以上,而住宿和餐饮业虽然单位较多发展较快,但工资水平低,年均工资18286元,在国民经济行业排名中排在末位,与平均工资水平差距2.4倍。部分人群或行业的工资快速增长拉高“平均数”,从而掩盖另一部分从业人员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可以看出工资分布属于典型的“偏态分布”,也就是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因此统计数据会与很多人的实际生活感受存在差异。
对统计口径不了解。目前,统计部门所发布的平均工资的统计口径是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而个体工商户、私营单位以及乡村地区单位的从业人员工资并没有包括在内,而这部分从业人员是最大的就业人群,其中有大量的低收入人群,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并不能全面完整准确反映全部就业人员的实际工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