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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函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7-07 15:15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8

提案的函

 

闫兴海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创业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金〔201352号)规定,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应对借款人的家庭贷款记录和项目风险情况进行审核,加强对贷款资金投向的监督管理。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以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

为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及各项促进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0164月我局结合实际,与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汉阴县支行联合制定印发了《汉阴县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汉人社发〔201651号),该《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范围、条件及用途,我局在受理审批创业担保贷款时严格按照此办法规定进行审批。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县人行和经办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创业担保贷款的宣传和监管,积极推进创业担保贷款信用名录库建设,促进我县创业担保贷款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联系电话:0915-5271712  5271712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