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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函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7-23 17:42

汉阴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0

建 议 的 函

 

王海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乡镇配备微型垃圾清扫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规范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着力提升项目镇、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至2017年,我县累计争取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3501万元,在10镇60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截至目前已为各项目镇村配备了垃圾清运车26辆、垃圾转运箱381个、户外垃圾桶4306个、手提式户用垃圾桶10739个,已配备的环卫设施已基本能够满足各镇相关需求。

2017年您提出给汉阳镇配备垃圾清扫车的建议,因当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经省市批复,垃圾清扫车不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范畴之内,我局未能在当年给汉阳镇购买垃圾清扫车,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回复落实工作,我局在编制2017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时(该项目于2018年实施),多次和省环保厅进行沟通,申请给各镇配备垃圾清扫车,并取得省厅同意。经充分征求各镇意见,确定在今年项目实施中先期给涧池、平梁、蒲溪、汉阳4镇配备垃圾清扫车,该采购项目于2018年6月28日完成公开招标,预计7月底前可为各镇配备到位。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环境保护的工作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汉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3日

    联系电话:521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