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生态环境汉阴分局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9-16 10:54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依据市局党组、县委和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分局党组班子责任清单(11项)
    1、经常性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工作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机关党建年度目标考核管理。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每年1月30日前向市局党组、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严明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督促全体干部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股室(队、站)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指导股室、站、队负责人与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从而建立起责任体系和主体责任传导链条。
    4、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各项工作任务,强化班子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用制度“制权、管人、控钱”,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和制约协调机制。
    5、持续改善作风。认真贯彻执行市局、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狠刹“五股”歪风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完善作风建设相关制度措施。
    6、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力度,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年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领导干部每年宣讲不少于2次。
    7、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三项机制”,持续整治“庸懒浮散乱”、“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细化对不作为不担当党员干部的问责情形,规范问责程序,强化问责效果。
    8、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9、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干部激励鼓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0、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经常性检查,针对纪律松弛、组织涣散等问题开展专项整顿,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认真执行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情况的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11、积极配合支持纪检组的工作开展,对纪检组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主动接受县纪委的执纪监督。
    二、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家保责任清单(11项)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工作。分管监察大队、生态开发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1、对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每年不少于2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党员廉洁从政情况,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对分管股室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指导。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发现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6、加强对领班子其他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不力、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的情况,要及时对其提醒谈话,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每年落实廉政谈话不少于4次。
    7、主动接受纪委监督,支持和配合县纪委、第七纪检组对环保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8、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9、与班子成员、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定期向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10、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维护群众利益、提升思想境界、带头树立好的家风四个方面做到“四个自觉”。
    11、根据工作实际于每年1月初对清单进行修订,保持责任清单动态更新。
    三、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刚责任清单(8项)
    分管环境管理股、环境监测站、行政办公室。
    1、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2、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对分管股室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3、加强对分管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通过每年不少于2次廉政谈话等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廉政谈话重申党的纪律及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局党组及主要领导报告。
    4、主动接受纪委监督,支持和配合县纪委、第七纪检组对分管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5、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6、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每年年度考核时,围绕个人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廉述责报告,全面准确地向纪委和工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8、根据工作实际于每年1月初对清单进行修订,保持责任清单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