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3-1264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3〕18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3-24 15:57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负责人解读 | 县审批局关于《汉阴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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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汉阴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函〔2021〕151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康市“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22〕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群众办事全方位,进一步深化审批服务事项集成改革,将多部门办理的“单个事项”集成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持续提升,助力汉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申请人视角的“一件事”目标需求为导向,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加快推动实现逻辑关系清晰、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2023年上半年,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到2024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实行集成改革事项清单管理。聚焦提交材料多、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队长和“进多站、跑多网”等问题,围绕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生产经营、不动产登记及出生、就业、婚育、就医、退休、终老等办件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对跨部门、跨层级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汉阴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事项清单》(见附件)。县审改办结合实施情况对清单动态更新,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事项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对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取消合并审查内容相近、重复设置、非必要性的环节,理顺前后置关系,科学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消除模糊条款,整合办理依据、办事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等,编制公布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和流程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清晰指引。
      (三)大力推进全程网办。各相关牵头部门应积极与市级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对接联系,依托省市统建“一件事一次办”系统,提供线上“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和表单,通过优化流程、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精简、优化,推动实现“多表合一”。
      (四)加快受理专窗建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相关机构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窗,提供咨询、引导、收件、受理、出件等服务。加强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整体联动,推进实现线上线下一个办事指南、一套业务流程、一个办事标准,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对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一次办好,不能当场办结的以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将相关证照、批准文书一次性送达申请人。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按照《汉阴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事项清单》明确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就牵头的重点改革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会同配合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中旬底前报县审改办(县行政审批局)审定后实施(联系电话:5274511)。
      (二)全面推进阶段。各牵头部门按照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4月底前开始在县政务大厅“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启动“一件事一次办”服务。通过“一件事一次办”受理渠道,推动“一件事”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办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县职转办、县营商办、县审改办组织各牵头部门,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成效进行梳理总结,及时提炼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供复制和推广的改革案例,为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推动“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各镇各部门要把“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具体举措,强力推进改革走深走实。县职转办负责统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县审改办负责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牵头推进、业务指导、过程督导等相关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积极主动做好本行业系统“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二)强化信息支撑。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统筹,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各相关单位具体负责,积极与上级行业部门衔接联系,推动行业部门自建政务信息化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同源发布。同时,不断完善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推进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归集应用,优先保障“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事项在线办理。
      (三)加强督查问效。将“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充分发挥督查考核导向作用。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汇总梳理企业和群众对“一件事一次办”的服务评价,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改进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县职转办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的跟踪评估、督查通报等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营造改革氛围。各相关单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做好“一件事一次办”的宣传解读,扩大企业和群众对“一件事一次办”的知晓度。主动对标先进,积极探索创新,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附件:


      汉阴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一件事”

    名称

    涉及事项

    牵头

    单位

    配合单位

    1

    准入准营一件事

    1.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2.县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3.涉水事项;

    4.公章刻制。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

    2

    水电气迅

    报装一件事

    1.用电报装;

    2.用水报装;

    3.天然气报装;

    4.宽带报装;

    5.有线电视报装。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经贸局、汉阴经开区、电信汉阴分公司、移动汉阴分公司、联通汉阴分公司、广电网络汉阴分公司,各镇政府

    3

    二手房

    交易一件事

    1.不动产转移登记;

    2.税费缴纳;

    3.用水过户;

    4.用电过户;

    5.天然气过户;

    6.宽带过户;

    7.有线电视过户。

    县自然

    资源局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电信汉阴分公司、移动汉阴分公司、联通汉阴分公司、广电网络汉阴分公司,各镇政府

    4

    出生一件事

    1.出生医学证明;

    2.户口登记;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4.预防接种证。

    县卫健局

    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各镇政府

    5

    就业一件事

    1.个人基础信息登记;

    2.单位用工登记;

    3.单位参保登记;

    4.毕业生档案接收;

    5.人才引进落户;

    6.社会保障卡申领。

    县人社局

    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各镇政府

    6

    婚育一件事

    1.婚姻登记;

    2.户口信息变更。

    县民政局

    县公安局,各镇政府

    7

    就医一件事

    1.住院费用报销;

    2.门诊费用报销;

    3.异地就医备案;

    4.生育医疗费支付;

    5.生育津贴支付;

    6.职工参保变更登记。

    县医保局

    各镇政府

    8

    退休一件事

    (企业职工)

    1.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核准;

    2.基本养老金申领;

    3.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核定;

    4.住房公积金提取。

    县人社局

    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各镇政府

    9

    终老一件事

    1.养老保险清算;

    2.医保清算;

    3.丧葬补助;

    4.抚恤金申领;

    5.困难群众救助;

    6.特困供养人员丧葬补贴;

    7.退役伤残军人病亡补助;

    8.军烈遗属亡故补助;

    9.困难遗属生活补助;

    10.残疾人补贴终止;

    11.公积金提取;

    12.户口注销。

    县民政局

    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各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