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推进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23-5454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三农政策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23〕24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1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4-20 08:27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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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推进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汉阴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推进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根据《汉阴县乡村建设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促进区域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汉阴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建立,村庄规划基本实现应编尽编。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乡村规划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乡村风貌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初显成效,乡村空间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全县村庄规划编制。结合我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按照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明确村庄分类,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根据村庄分类情况,因村施策,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力争全县有条件、有需求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行政村,实现应编尽编。(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相关村包联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二)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坚决守住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红线,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7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少于18.78万亩。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有依据,产业发展有空间,重点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有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有改善。(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从严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对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原则,落实“占补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大力推动乡村风貌改善提升。以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目标,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构建干净、整洁、有序的乡村空间。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的风貌管理,引导鼓励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以农房为主体,利用古树、池塘等自然景观和牌坊、古祠等人文景观,营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村容村貌。(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旅广电局)
(五)做好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建设。建立农房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对农户房屋建筑风貌等进行科学引导和管控,促进宜居农房品质提升。加强农村新建住房抗震工作指导,提升农房抗震能力。加强农村住房建设选址管理,引导村民新建住房集中选址,避开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在陡坡、冲沟、泛洪区和其他灾害易发地段建房,不随意切坡填方建房。在农村居民点规划、农业生产布局、农业设施用地选址等方面,尽量避开地质结构不稳定区域。推动农村因地制宜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加强乡村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实施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损失。围绕乡村防洪减灾,加强水旱灾害防御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御洪涝灾害能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
四、实施步骤
(一)完成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2023年底前)。依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现阶段成果,充分整合现有的相关行业专项规划等,围绕村庄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坚持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符合民意,确保试点村村庄规划成果好用实用,可借鉴、可推广。
(二)完成全县村庄规划编制任务(2023—2025年)。认真总结“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经验,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有针对性地指导全县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突出实用性,做到深浅适度、通俗易懂、简便易行,为乡村规划建设奠定基础。
(三)围绕规划启动乡村建设(2024—2025年)。以村庄规划为蓝图,立足农村实际,加快推进交通、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党群服务中心、活动广场、养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科学选择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处理模式,加强农村公共场所和人口较集中区域的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建设必要的托幼机构、农村小学或教学点。配备村卫生室,加快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完善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乡村振兴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感、使命感,定期研究解决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保障工作经费及人员力量。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乡村规划建设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人民政府要落实村庄规划编制和乡村建设主体责任,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强化村庄规划建设配套政策执行和落实。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自然资源局要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所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实行单列管理,在规划范围实施实报实销。各镇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进一步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在符合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可对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统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
(三)强化人才支撑。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推动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等专业人员下乡,提供驻村技术指导。鼓励教学科研、规划设计等单位与示范创建单位建立紧密联系,开展实践教学、跟踪调查等活动,共同参与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组织有关专家对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开展政策解读、技术指导和巡回服务,及时解决相关问题。提高镇、村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基层技术人员、建筑工匠加强专业技能培训,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互享。
(四)加强资金保障。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村庄规划编制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应当采取奖励、补助、统筹安排资金、引入社会资本等措施,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的保障。村庄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统筹利用中央和地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行政村进行编制规划,各类乡村振兴财政资金优先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村庄投入。
(五)严格实施监督。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乡村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村庄规划批准后,要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加强对村庄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建设行为,确保乡村建设按照规划蓝图有序推进。
附件:1.汉阴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责任清单(2023—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