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23-6561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23〕51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2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6-28 09:37 |
政策解读: |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汉阴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汉阴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健康陕西2030”行动纲要》《安康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工作方案(2018-2025年)》要求,加强慢性病防控工作,遏制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发病率不断上升的势头,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控工作框架和运行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协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推进慢性病早诊早治、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县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县域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全县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二、工作目标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打造具有我县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汉阴建设。力争2023年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评验收。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共同职责任务
1.各相关部门及单位有领导小组、创建方案、工作计划、总结及活动记录,创建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完整。设专职联络员,负责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做好本部门及单位职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健康教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在本部门及单位建设活动场所,落实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15分钟。
4.至少每2年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主动发现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管理。
5.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党政机关、卫健系统和教育系统各单位全面建成无烟单位;其他系统每年在本系统至少新创建1家无烟单位(如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等),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控制在20%以下。
(二)重点职责任务
1.县政府办: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完成示范区创建的各项工作。
2.各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居委会:制定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建立和完善村(社区)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宣传栏;负责本辖区内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导落实;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健身环境;协助慢性病创建办公室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等健康细胞建设工作;每年在本辖区内组建1个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配合慢性病创建办公室做好慢性病的基线调查、居民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等工作。
3.县卫健局: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指导各部门落实创建工作,并开展督导检查。成立汉阴县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技术指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完成社区诊断报告,提出适合我县慢性病防控的策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慢性病防治专业人员开展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内健康教育工作;在医疗机构内设置慢性病监测的专业岗位,收集、整理数据资料。各医疗卫生单位配备慢性病防控专职人员,开展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配备适当设备,设立居民健康自助检测点。组织开展健康医院、健康小屋和健康自助检测点建设;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推动全民健康促进活动;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制度,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室内禁烟,组织开展控烟宣传,降低成年人吸烟率,负责无烟单位创建及评审工作。牵头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慢性病综合防控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牵头。
4.县发改局: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结合我县社区诊断报告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
5.县财政局:做好示范区创建有关经费保障,及时落实创建配套经费并对款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当地政府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6.县教体科技局: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群众集体健身活动;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开设健康教育课;督促学校落实课间操和体检制度;督促幼儿园组织家长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知识讲座;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推广学生营养午餐制度;开展健康学校建设,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示范健康食堂的创建。
7.县总工会:负责牵头组织机关单位开展工间操健身活动,每天每人不少于15分钟;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每年体检制度,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协助县直机关工委开展健康单位创建。
8.县爱卫办:会同县卫健局加强对各部门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控烟宣传,降低成年人吸烟率;负责无烟单位创建及评审工作。
9.县公安局:负责及时准确提供辖区居民户籍信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10.县医保局: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相关政策,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
11.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电局:在文艺演出、广播电视等媒体上,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加大对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的宣传。配合慢性病创建办公室定期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视频讲座。负责组织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协助组织开展社区群众健身活动,每天运动量达到6000步以上;在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
12.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酒店创建工作,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指导辖区内超市设置低盐低脂食品专柜。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健康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提高居民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
13.县民政局:对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涉及的农村五保户、城乡困难户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给予救济;负责健康社区创建;协助提供全县行政区划、人口及死亡资料。
14.县住建局:负责健康公园、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等健康环境建设规划并协助相关单位、部门落实相关建设工作。为慢性病防控知识户外宣传活动提供支持环境。
15.县机关工委:协调指导健康单位创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26日前)成立汉阴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制定创建示范区工作方案,印发创建工作资料清单,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3年6月26日至9月30日)召开全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启动会暨业务培训会;按照《汉阴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指标任务分解表》(附件3)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开展自评、资料汇总、申报。
(三)查漏补缺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照《汉阴县创建省级慢性病防治示范区目标任务分解表》及自评表,开展县级自查,下发整改意见书,落实整改责任,完成整改任务。
(四)考核评估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迎接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估验收,确保通过验收。
(五)巩固提升:(2023年12月1日至以后)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长效机制,每年初报送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及支撑性资料,做好复验准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汉阴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卫健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日常创建工作推进等。各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夯实责任,于6月27日前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名单报县卫健局(联系人:朱帆,电话:5218129)。
县卫健局成立汉阴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技术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疾控中心(见附件2),负责示范区创建技术方案制定,负责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效果评估和业务咨询等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示范区创建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政策保障。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支持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基本内容包括媒体公益宣传,推动合理膳食,低盐饮食,促进健身活动,加强烟草控制,方便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早诊早治和双向转诊。
(四)提升能力建设。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县疾控中心设立慢性病防控科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县级医疗机构有慢性病预防控制的任务。建立指导和培训制度,县级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定期为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对口帮扶指导关系,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五)定期督导考核。为了保证创建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县政府督查室、卫健局制定督查考核制度,不定期组织对各镇、各部门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按照《汉阴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任务分解表》(附件3)组织对各镇、各部门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