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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关于办理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汉阴县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局 发布时间:2013-12-31 17:38

张龙斌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文物保护利用投资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中华民族辉煌历史的见证,是国家及民族的宝贵遗产。认真实施文物保护利用,不仅有利于珍贵遗产保护传承,进一步增强文化“软实力”,而且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推动“文物惠民”工程的实施。

  我县文物资源较多,相当一部分文物点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但由于始建时代久远,加之受保护资金的制约,部分文物长期以来得不到及时的保护维修,致使文物本体安全受到较大威胁,若不加以重视,势必导致文物消失,造成巨大损失。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不断推出了实施文物保护利用的政策措施,首先落实了文物工作“五纳入”制度,其次是陆续公布了一批价值较高的文物点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从经费保障上加大了对文物单位的维修保护投入,仅凤堰古梯田的保护利用项目两年间投入过8000万元。力度之大是显而易见的,但与全县几百处文物点相比、与已经公布的50余处县级文物单位相比,保护的覆盖面和力度都还显得有限。

  下一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好保护责任,充分调动镇、村两级及社会力量实施文物保护的积极性;发挥县级财政撬动聚合民间资本的杠杆作用,力争县级财政预算一部分专项经费用于文物保护;同时,加大向上级文物主管部门的争取支持力度,确保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文物保护工作。

  非常感谢你们对文物事业及文保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