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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作者:王亮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1-27 10:05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阴公安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紧密结合县域实际,因地制宜、综合施策、迅速行动、主动亮剑,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截至目前,全县公安机关共办理涉恶案件52起,抓获涉恶违法嫌疑人118人,刑事拘留涉恶犯罪嫌疑人34人,逮捕12人,行政拘留75人,打掉涉恶团伙2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全警全力推动

强组织严督导,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体民警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安全的社会环境。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邝吉学在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说道。该局党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今年各项工作重中之重,精心制定了《全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先后10余次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研判会安排部署,县公安局督察委员会定期对各所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立行立改,真正把专项斗争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因地制宜,分战区作战。该局根据各乡镇地理分布,他们把全县划分为城区、川道、南部山区、北部山区四大战区,分别由4名局领导挂帅督战、靠前指挥,负责本战区扫黑除恶宣传、线索摸排和线索核查工作。为加强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力度,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该局明确由刑侦部门牵头打击刑事类涉黑涉恶犯罪,由治安部门和派出所打击治安类涉恶违法行为,形成了一把手主抓、战区主战、所队联动、全警参与的工作格局。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打击专业化水平。县公安局把教育培训作为提升民警发现和侦办黑恶势力犯罪能力的重要环节,县局、战区、所队3个层面先后组织民警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相关业务知识培训50余场次,确保民警对扫黑除恶工作认识到位、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到位,全面提升了民警侦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全方位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筑牢专项斗争根基

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该局强化宣传壮大声势,组织民警深入乡镇、企业、社区、村组张贴两高两部《通告》20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悬挂横幅标语、播放LED显示屏1万余条,播放扫黑除恶宣传片125场次;向全县两代一委、企业法人、部门行业负责人发出扫黑除恶一封信、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手册和黑恶案件线索征集表;向社会各界公布公安机关监督举报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信箱,设立举报信箱150余个;同时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收集涉黑涉恶线索,积极落实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措施,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工作氛围。


全方位摸排案件线索。该局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把摸排重点放在阻碍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建设、强揽工程、暴力讨债、街头村尾恶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上,增强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在排摸方式上,坚持传统与现代方法相结合,综合运用全面走访、分析研判、个案深挖、舆情甄别等方法,有效提升线索摸排精准度。同时对近五年来的接处警记录和刑事案卷卷宗进行“回头看”和大起底,梳理案件线索,为精准打击奠定基础。截至目前,该局共梳理涉恶案件线索60条,查否8条,查实52条,并全部打击处理到位。


加强治安乱点整治。该局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强化社会治安乱点整治,在省、市分别挂牌整治2个治安乱点的基础上,又确定了11个行政村为治安混乱地区,由县局治安部门牵头进行大力整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大力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加大案件攻坚力度  全面提升严打整治效能

充实扫黑除恶专案力量该局以刑侦大队大案队为班底,整合网安、情报、合成作战中心、巡特警等部门警力和技术资源,同时从基层派出所抽调有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和较强法律功底的业务骨干,成立由多警种骨干力量组成的扫黑除恶专业队,重点侦办全县涉黑涉恶重大疑难案件。


突出专案攻坚该局按照“稳、准、狠”的工作要求和“主动进攻、适时收网”的工作思路,严厉打击农村宗族恶势力等一系列群众反映强烈、为害一方百姓和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实行专案工作负责制,做到案件不破、专班不撤、人员不散。在加大在侦案件侦办力度的同时,主动与检、法等部门协调,做好衔接沟通,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快侦、快捕、快诉、快判”,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实施精确打击该局对现行涉恶案件,坚持多警联动、快侦快破,形成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先后侦办了 “4.07”涧池镇赵某等人聚众斗殴案“7.19”谭某团伙寻衅滋事案、“9.03”王某团伙寻衅滋事案、“1.23”城关镇周某为首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10.27”城关镇朱某为首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等一大批涉恶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为全县各大项目工程建设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